尼日利亚最新打托政策修正件,更新规定以下,
继贸易商就2017年修订的“进口指引”的打托政策而提出的一系列投诉及要求,现对2017年12月22日的指引附录作出以下修订,以进一步加强贸易便利。
2. 所有进入尼日利亚的集装箱货物均应遵守:
a).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包装/填充与集装箱装载;
b).原制造商规定的特定包装和存放标准的产品。
3. 只要符合上文第2 (a-b) 段概述,则可接受人工装载或没有集装箱货物托盘的装载。
4. 除旧汽车及重型机械外,任何未经制造商装货及包装而松散的新旧物品,均应装在板条箱或纸箱并打上的托盘。
5. 建议所有集装箱货物整齐装载,以便安全装卸以及尼日利亚海关部门在港口迅速检查和清关。
6. 若不遵守上述托盘化政策的规定,尼日利亚海关署 (NCS) 将按照联邦财政部发布的订正进口准则附录2017予以制裁。
7. 在2018年1月1日之前生效的Form M内的货物,执行日期宽限至2018年3月31日。宽限期后,将全面执行托盘化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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